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5-06-10 15:58  中国政法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
  • (二)下列23所普通高校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包括
  • (三)在篮球、排球、足球、藤球、乒乓球和羽毛球及田径方面
  • 二、报名及录取
  •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5年6月10日-18日进行网上报名
  • 三、其他
  • 1.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
  • 2.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请假
  • 4.地址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学 校2015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专业为法学和工商管理。报考法学的专业的学生,本科所获学位不能为法学学士学位;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 本科所获学位不能为管理学学士学位或经济学学士学位。报名考生要求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以下三类考生有资格报 名:

(一)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下列23所普通高校的2015年应届毕 业生,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大 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三)在篮球、排球、足球、藤球、乒乓球和羽毛球及田径方面(均含男女项目)具有突出特长、本科阶段参加国内或国际重大比赛获得突出成绩、能够为我校争得荣誉、符合我校体育运动发展需要的体育院校普通高等教育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二、报名及录取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5年6月10日—18日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此进入报名系统    2. 本 校学生将系统打印出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交至所在学院2011级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在6月18日前连同学院汇总表(自行下载)统一交至教务处招 生办公室(昌平校区行政楼A403)。外校考生须于6月20日前将系统打印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成绩单、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发放者须 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本科所在学院出具的推荐意见及6张近期免冠1寸白底照片和毕业生体检表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必须齐全, 否则报名无效),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其他方式报名无效)达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3.学校于6月下旬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择优选拔,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免试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 

1. 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户口及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 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 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2. 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请假(向招生办传真请假条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收到招办电话回复的请假序列号方为有效)。未 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的同学,应将档案、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中途退学的学生,按学校规定期 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    3.学费每人每学年为5000元(不含住宿费)。 

4.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传真:010-69743924  邮编:102249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

附件: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校内学院汇总表.doc

原标题: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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