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信息

2018-05-31 16:31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 二、报名时间
  • 三、报名条件
  • 1.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取得浙江省2016年播音与主持类艺术高考报考证;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浙江省2016年舞蹈类艺术高考报考证;
  •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 等(含)以上;
  • 4.中学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C等(含)以上;
  • 5.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 6.考生体检要求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7.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以外还需符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口齿清楚;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四、报名方式
  •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允许考生兼报两个专业(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不得兼报)。
  •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14日0时起-3月15日24时止。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 3.材料递交:
  •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该表,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须打印,手写无效);
  •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 (4)2016年艺术类高考报名证复印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提供播音与主持类艺术报考证;舞蹈表演专业须取得舞蹈类艺术报考证);
  • (5)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 五、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 1.初审
  • (1)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参加我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 (2)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 (3)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3月22日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
  • 2.现场确认及缴费
  • 3.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 (1)测试时间和地点
  • (2)测试内容
  • 1.仪态仪表;
  • 2.口语表达:自我介绍(30秒以内)、朗读自备材料(2分钟以内)、朗读指定材料;
  • 3.专业素养: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评述,并要求脱稿)、现场提问;
  • 4.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 1.仪态仪表、形体风度;
  • 2.动作反应;
  • 3.语言表达能力:自我介绍(30秒以内)、朗读指定材料;
  • 4.专业素养(现场提问);
  • 5.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 1.形体:五官端正、身体比例协调。
  • 2.舞蹈基础测试:
  • (1)软开度测试(服装要求:连体衣);
  • (2)技巧展示,即兴表演;
  • (3)舞蹈剧目表演展示(3分钟以内,音乐自备)。
  • 3.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 六、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 七、录取办法
  •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二批提前,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录取批次为文理二批提前。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院录取者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按照考生实际参加科目数所获得的成绩进行折算。
  • 4.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院按照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文理科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文理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 八、收费标准
  • 九、监督机制
  •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 2.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571-28867308。
  •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 4.本招生简章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院在2016年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序号

专业

科类

计划数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

30

艺术理

5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空乘与礼仪方向)

文史

90

理工

30

3

舞蹈表演

艺术文

10

  二、报名时间

2016214日至315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取得浙江省2016年播音与主持类艺术高考报考证;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浙江省2016年舞蹈类艺术高考报考证;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 等(含)以上;

4.中学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C等(含)以上;

5.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6.考生体检要求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以外还需符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口齿清楚;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1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允许考生兼报两个专业(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不得兼报)。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62140时起至31524时止。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3.材料递交: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6315前以下面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该表,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须打印,手写无效);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2016年艺术类高考报名证复印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提供播音与主持类艺术报考证;舞蹈表演专业须取得舞蹈类艺术报考证);

5)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五、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1.初审

1)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参加我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2)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3)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322日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

2.现场确认及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6478日到我院综合素质测试点(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费,由学院发放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4910

地点: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2)测试内容

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

1.仪态仪表;

2.口语表达:自我介绍(30秒以内)、朗读自备材料(2分钟以内)、朗读指定材料;

3.专业素养: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评述,并要求脱稿)、现场提问;

4.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

A.面试

1.仪态仪表、形体风度;

2.动作反应;

3.语言表达能力:自我介绍(30秒以内)、朗读指定材料;

4.专业素养(现场提问);

5.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B.体检

面试通过后,考生由民航专业体检队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专业体检。航空体检项目:内科、精神科、外科、眼科、五官科、辅助检查项目(血液ALT、心电图、胸透)。体检结论由主检医师依据空中乘务体检标准综合审定。

舞蹈表演专业:

1.形体:五官端正、身体比例协调。

2.舞蹈基础测试:

1)软开度测试(服装要求:连体衣);

2)技巧展示,即兴表演;

3)舞蹈剧目表演展示(3分钟以内,音乐自备)。

3.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六、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二批提前,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录取批次为文理二批提前。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院录取者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A等计10分, 等计7分,C等计5分(计分科目不含通用技术和自选综合科目)。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按照考生实际参加科目数所获得的成绩进行折算。

4.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院按照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文理科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文理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八、收费标准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综合素质测试现场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参加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体检的考生另需缴纳体检费,标准为300/人(由中国民航体检中心收取)。

九、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571-28867308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4.本招生简章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qjxy.***.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qjzs.***.cn

通讯地址: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

咨询电话:0571-28865806

声明:我院在任何地区都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请广大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1

原标题: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

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的考生适用本章程。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

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院在2016年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序号专业科类计划数1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30艺术理52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文史90理工303舞蹈表演艺术文10报名时间2016年2月14

2014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院在2014年试点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5名(艺术文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140名(文、理兼招,具体计划按入围文、理科人数比例定)。报名时间201

2014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院在2014年试点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5名(艺术文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140名(文、理兼招,具体计划按入围文、理科人数比例定)。  报

2017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

2018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

2015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院在2015年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5人;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140人。(以上专业文理兼招,具体计划按文、理科入围人数比例确定)报名时间2015

2019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

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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