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学校勤工助学育人平台健康、有序地发展,培养学生“三早(即早立志规划人生,早理论联系实际,早参加社会实践)”意识及公益服务精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做到知行合一。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学校勤工助学育人平台健康、有序地发展,培养学生“三早(即早立志规划人生,早理论联系实际,早参加社会实践)”意识及公益服务精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做到知行合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广州新华学院(原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2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学校名称:广州新华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902学校地址: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19号;邮编:510520。东莞校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路248号;邮编:523133。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全日制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广州新华学院(原中山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时间:2017-04-06,09:56:59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高校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农村学生)招生工作,招生计划200名左右,招生专业为理工类。第一条招收对象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
2017年我校广东省本科招生计划为5450人,外省招生计划为530人(具体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招生专业:2017年我校共计38个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17个省份招生,其中新增招生专业:健康服务与管理。附:2017年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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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投档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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