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华大学部分核类普通本科专业单独招生章程(考试科目、收费标准、联系电话)

2019-03-19 10:36  南华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核类单招),保证核类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南华大学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英文译名UniversityofSouthChina(USC)。
  • 第三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政编码:421001,招生联系电话(传真):0734-82825538282711;网址;http://www.usc.edu.cn,电子邮箱:zs@usc.edu.cn。现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
  • 第四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资格,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 第五条学校办学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招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设有本科专业72个;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港澳台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 第六条核类单招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9年面向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省(区)核工业企业(单位)优秀青年和高中毕业生试行单独招生,定向核工业生产企业或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简称核工业企业)就业。
  •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核类单独招生章程、资格审查、命题工作、组织考试、录取等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核类招生政策。
  •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九条学校核类单独招生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及考试所用的相关素材)、评分参考(指南)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按照机密级事项严格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构成的命题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有关命题工作的规定,做好试卷命题组织管理,严防泄密和命题错误。
  • 第十条2019年核类单独招生计划100人,以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确定分省分专业具体计划。招生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四年,外语语种为英语,招生科类为理工类。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第三章招生计划、专业及考试科目设置
  • 第十一条2019年核类单独本科招生专业7个,即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核物理、矿物加工工程、矿物资源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 第十二条核类单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不测试听力。
  • 第十四条学校核类单招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在各省(市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 第十六条核类单招考生的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拟录取,拟录取考生与核工业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学校通过省级招考行政部门按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 第十七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 第十八条核类单招录取的学生,享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同等待遇,但不得转校。考生入学后若对所读专业不适应,可按《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入学后一学期在上述核单招专业中申请调整专业,如符合转专业条件,可转入新的专业学习。取得核类单招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
  • 第十九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南华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授予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 第二十条毕业后,学校将按就业定向协议单位派遣工作。核类单招毕业生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后,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管理,在服务单位工作年限原则上一般不得少于五年。
  • 第二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学校以前有关核类单招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在实施过程中有修订的,修订内容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五章培养与就业派遣
  • 第六章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核类单招),保证核类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华大学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英文译名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USC)。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政编码:421001, 招生联系电话(传真):0734-8282553 8282711 ;网址;http://www.***.cn,电子邮箱:zs@ ***.cn。现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资格,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第五条 学校办学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招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设有本科专业72个;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港澳台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六条 核类单招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9年面向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省(区)核工业企业(单位)优秀青年和高中毕业生试行单独招生,定向核工业生产企业或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简称核工业企业)就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核类单独招生章程、资格审查、命题工作、组织考试、录取等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核类招生政策。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校核类单独招生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及考试所用的相关素材)、评分参考(指南)启用前属于国家秘密,按照机密级事项严格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构成的命题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 号)》有关命题工作的规定,做好试卷命题组织管理,严防泄密和命题错误。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考试科目设置

第十条 2019年核类单独招生计划100人,以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确定分省分专业具体计划。招生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四年,外语语种为英语,招生科类为理工类。

第十一条2019年核类单独本科招生专业7个,即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核物理、矿物加工工程、矿物资源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第十二条 核类单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英语不测试听力。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核类单招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在各省(市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核类单招考生的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拟录取,拟录取考生与核工业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学校通过省级招考行政部门按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培养与就业派遣

第十八条 核类单招录取的学生,享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同等待遇,但不得转校。考生入学后若对所读专业不适应,可按《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入学后一学期在上述核单招专业中申请调整专业,如符合转专业条件,可转入新的专业学习。取得核类单招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

第十九条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南华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华大学学位委员会授予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 毕业后,学校将按就业定向协议单位派遣工作。核类单招毕业生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后,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管理,在服务单位工作年限原则上一般不得少于五年。

第六章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前有关核类单招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在实施过程中有修订的,修订内容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原标题:2019年南华大学部分核类普通本科专业单独招生章程

2019年南华大学部分核类普通本科专业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核类单招),保证核类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南华大学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

2020年南华大学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章程

南华大学2020年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核类单招),保证核类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

2018年南华大学关于做好部分核类普通本科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通知

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工业企业(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8年部分核类普通本科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名工作(一)招生范围及对象1.面向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省(区)核工业系统的生产企业和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以下简称核工业企业)优秀青年和高中毕业生招生。2

2019年南华大学关于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报名考试事项的通知

考生,您好!欢迎报考南华大学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现将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网络报名时间及要求4月12日-14日,经南华大学招生网公示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登陆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w..cn),点击核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

2016年南华大学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核类单招),保证核类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与

2020年南华大学推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通知

关于推迟南华大学2020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通知核类单招考生: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原拟定于5月30-31日的核类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特此通知。南华大学招生处2020年5月21日

2020年南华大学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关于南华大学2020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位考生:你好!欢迎报考南华大学2020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现将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接站服务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决定安排车辆在衡阳火车站、高铁衡阳东站接各位考生及陪同人员到定点酒店大堂报到。请考生务必及时将乘坐车次、抵达衡阳时间报告给本单位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统一报送

2022年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南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2年招生计划教育部还未下达,此表拟招生人数参照2021年录取人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98%填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实际录取人数填写,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有所变动)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研究方向备注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001马克思主义学院010100哲学(1)全日制0

2022年湖南省衡阳幼儿师范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

2022年南华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4310)公告

为方便考生报考,南华大学报考点(4310)采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方式,网上确认工作将于2021年11月1日至11月4日进行。一、网上确认的考生范围所有符合教育部、湖南省关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选择南华大学(4310)为报考点且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由于考点容量有限,南华大学报考点(431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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