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 年第二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同济大学2019 年第二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请按照《同济大学2019 年招收攻读非全日制工程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所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报考。
二、申请材料
1) 《同济大学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 纸打印,不用附件上传);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科研成果,如:已公开或已授权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或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 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等;
5) 获奖证书复印件1 份;
6) 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具体格式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用A4 纸打印);
7)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 份;
8) 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 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 附件《2019 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申请人名单汇总表》(无需打印,)。
请申请者将上述材料(第6 和10 条除外)添加封面和目录后,用A4 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专家推荐信请夹在册子中);并将申请材料寄(送)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00 号智信馆314 室余老师,邮编201804,电话021-69585591,请注明2019 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 )。在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8 年 12 月 28 日。
四、确认导师
申请人在申请之前须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接收。学院当年招收博
士生导师名单见《同济大学2019 年博士生招生目录》或详见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导名单。
五、申请材料审核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 分。根据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计划数,将考生材料审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材料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考核,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阶段考核。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将在电信学院网站上公示,我们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入选考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入选)。
六、复试考核
我院全面执行“申请-考核”制,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安排如下:1.复试内容
1)1 门专业基础课,满分 100 分,形式为笔试;
2)综合考核满分200 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笔试,满分50 分)、外语口语和听
力(口试,满分50 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
2.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七、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八、拟录取及公示
1. 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予以公布。总成绩将作为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拟录取名单。
2.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生效。
3. 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4. 调档及政审工作具体请等待学校研招网的通知。
九、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工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 年 12 月 6 日
原标题:2019年同济大学第二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