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2019年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侯 彪
 
   组 员:缑水平 李 甫 王 爽 马晶晶 李阳阳
 
   马文萍 刘丹华 吴金建 林 杰
 
   秘 书:李欣越 张 丹
 
   监 督:杨 坤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1592
 
   
   三、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四、预报名
 
   即日起,请有意向报考我院的所有推免生务必在9月27日17:00之前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系统http://yjsxt.***.cn/pub,在“推免生报名”平台进行预报名,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申请直博的推免生,请务必于9月27日前将申请意向及成果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ai.xd@***.cn,学院统一组织评审,过期不候。
 
   
   五、复试
 
   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分为两类:
 
   
   1.已参加过我院2019年‘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夏令营(以下简称“优研夏令营”)且导师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在我校2019年招生宣传全国校园行(以下简称“校园行”)活动中获接收函的推免生,以及通过我院导师团队综合面试的推免生,复试成绩以前期的考核结果为准,学院不再另行安排复试,未确定导师的推免生请尽快联系导师;
 
   
   2.未提前联系导师且未以任何方式参加过面试的其他推免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事宜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请推免生务必按时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
 
   报到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办公楼II-102
 
   
   六、正式录取
 
   自9月28日起所有推免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正式录取的流程分为两类:
 
   
   1.对于已参加过我院优研夏令营且导师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在我校校园行活动中获接收函的推免生,以及通过我院导师团队综合面试的推免生,务必在9月29日17点前完成报考,并于30日17点前完成录取确认。在规定时间报考和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给予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中,符合获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条件的考生将获得相应的专项奖学金。
 
   
   2.其他推免生,按报考时间分为两批:
 
   
   (1)第一批:9月29日17点前完成报考,根据“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的时间参加并通过我院组织的综合面试的推免生,我院将给予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2)第二批:9月29日17点至10月12日17:00之前完成报考,根据“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的时间参加并通过我院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的推免生,学业奖学金由导师确定。
 
   符合获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条件的推免生所获奖学金不受上述批次影响。
 
   其他推免生务必在发出复试通知后4小时之内完成接受复试通知,通过复试后必须在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录取确认。
 
   
   3.推免生点击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校2019级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锁定考生状态,不再受理解锁、取消录取资格的申请。
 
   请注意:因导师团队招生名额限制,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取通知,且不接收二次报名。
 
   
   七、奖助金
 
   录取为我院推免生将优先评奖学金。
 
    
    
     
      
       | 奖助金类别 | 奖助金等级 | 金额 | 比例 | 
      
       | 国家奖学金 | / | 2万元/年 | 2.5% | 
      
       | 国家助学金 | / | 6000元/年 | 100%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7000元/年 | 20% | 
      
       | 二等 | 4000元/年 | 40% | 
      
       | 三等 | 1000元/年 | 20% | 
      
       | 三助岗位津贴 | 助研 | 研一 | 100元/月 | 100% | 
      
       | 研二 | 450元/月 | 
      
       | 研三 | 450元/月 | 
      
       | 助教 | 视工作量而定 | 
      
       | 助管 | 500元/月 | 
      
       | 社会奖学金 | 由企业设立 | 
     
    
     
   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 等级 | 条件要求 | 金额 | 
      
       | 特等 | 985高校/西电排名前1%的推免生 | 2万元 | 
      
       | 一等 | 985高校/西电排名前5%的推免生 其他211高校排名前1%的推免生 | 1.5万元 | 
      
       | 二等 | 其余985/211高校推免生 | 1万元 | 
     
    
     
   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 等级 | 条件要求 | 金额 | 
      
       | 特等 | 985高校/西电排名前1%的推免生 | 5万元 | 
      
       | 一等 | 985高校/西电排名前5%的推免生 其他211高校排名前1%的推免生 | 2.5万元 | 
      
       | 二等 | 其余直博生 | 2万元 | 
     
    
     
   弹性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 条件要求 | 等级及金额 | 
      
       | 全部弹性直博生 | 所得硕士奖学金+1万元 | 
     
    
     
   
   八、信息公开
 
   我院推免生的拟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1592
 
   
   九、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人工智能学院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