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结果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w.***.cn)查询。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高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2020年我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六条 2020年我校本科专业按类招生的有: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四个专业)、地质学类(包括地质学、地球化学两个专业)。按本科专业类招生录取的学生,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入校后再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 本硕连读实验班实行动态学籍管理,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实验班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读资格考核与分流管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十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学校2020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顺序依次录取。
 
  
 (2)若单科成绩顺序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五条 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获得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6)各省、自治区招生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的乐器种类如下:
 
  
 ①黑龙江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阮、柳琴、唢呐、笙、扬琴、琵琶、竹笛、古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古典吉他、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②河南省、河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 二胡、阮、柳琴、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竹笛、古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③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笙、阮、柳琴、扬琴、琵琶、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单簧管、双簧管、大管、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④山西省、江西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笙、阮、扬琴、琵琶、古筝、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低音号、长笛、双簧管、大管、古典吉他、打击乐(西洋、民族)、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钢琴。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八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九条 对于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前先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的低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后再按所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补齐专业分流前的差额。
 
 东北石油大学学费标准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   财务管理  | 
      4000  | 
      物联网工程  | 
      5000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50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000  | 
   
   
    |   地球化学  | 
      4000  | 
      建筑学  | 
      4000  | 
   
   
    |   地球物理学  | 
      3800  | 
      教育技术学  | 
      4500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000  | 
      金属材料工程  | 
      4500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4800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4500  | 
   
   
    |   电子信息工程  | 
      4000  | 
      旅游管理  | 
      3500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000  | 
      社会工作  | 
      4000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4500  | 
      石油工程  | 
      4500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000  | 
      市场营销  | 
      4500  | 
   
   
    |   工程管理  | 
      4500  | 
      通信工程  | 
      4800  | 
   
   
    |   工程力学  | 
      4000  | 
      土木工程  | 
      4000  | 
   
   
    |   工商管理  | 
      450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500  | 
   
   
    |   工业设计  | 
      4500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00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500  | 
      行政管理  | 
      4000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4500  | 
      应用化学  | 
      4000  | 
   
   
    |   化学  | 
      3800  | 
      应用物理学  | 
      2800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500  | 
      英语  | 
      4000  | 
   
   
    |   环境工程  | 
      4500  | 
      油气储运工程  | 
      4500  | 
   
   
    |   会计学  | 
      4500  | 
      资源勘查工程  | 
      4500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500  | 
      自动化  | 
      480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800  | 
      人力资源管理  | 
      4000  | 
   
   
    |   环境设计(艺术类)  | 
      9000  | 
      能源化学工程  | 
      5000  | 
   
   
    |   音乐表演(艺术类)  | 
      9000  | 
      汉语言文学  | 
      4500  | 
   
   
    |   舞蹈编导(艺术类)  | 
      9000  | 
      车辆工程  | 
      5500  | 
   
   
    |   俄语  | 
      4500  | 
      公共事业管理  | 
      5000  | 
   
   
    |   海洋油气工程  | 
      5500  | 
      经济学  | 
      4500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5000  | 
      地质学  | 
      5000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000  | 
      安全工程  | 
      5000  | 
   
   
    |   应用统计学  | 
      4500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5000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5000  | 
      城乡规划  | 
      5000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000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5000  | 
   
   
    |   软件工程:第一、二学年6000元,     第三、四学年14000元。    | 
      秦皇岛校区的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生。  | 
   
   
    |   注:该表所列数据为2019年学费标准,2020年若黑龙江省相关文件有变化的,按照新的学费标准收取。  | 
   
  
 
 
  
  
 
 第六章  奖(助)学金制度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三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大庆校区电话:0459-6503662, 6504671, 6504674;
 
 秦皇岛校区电话: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w.***.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pu@***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