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3000余名(不含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余名。终招生人数以2022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章及目录。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5)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8.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9.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五)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六)报名方式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n,教育网址:https://yz.***,以下简称“研招网”)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和考试科目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时间、确认方式和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我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九)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奖助体系及学费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厚德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委派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生学院接受审查:(1)应届毕业生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往届考生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同等学力考生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收齐后须交至研招办。各学院主管领导及审查人要在《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

3、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总分低于90分或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以上三部分成绩总和低于180分者也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形式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专业课采取笔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专业的复试必须按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情况面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复试,复试时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必须现场打分。

2、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初步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初步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四份),在4月30日前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初步拟录取资格。初步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初步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四份),在4月30日前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初步拟录取资格。初步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初步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四份),在4月30日前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初步拟录取资格。

4.报到程序:(1)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留存应届毕业学生证、往届毕业生毕业证等复印件。(2)考生领取并填写《研究生入学复试情况表》。表中仅填写复试生姓名,其余栏目考生均不必填写,面试时交给专业综合复试组的面试老师;(3)考生交体检表。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医院(考生自行选择):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本部)。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

四、复试要求、内容及程序1.加强复试各环节考核,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2.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方式。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课和外语等。复试形式原则上包括笔试、实践(实验)和面试等。各学院(部)可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合适的复试形式。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复试各部分所占比重由各学院(部)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确定。5.第一志愿考生破格复试参照《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三、复试录取程序及要求遵照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

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复试要求与程序

四、复试要求、内容及程序1.加强复试各环节考核,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2.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设备各单位自备)。3.复试时间:2018年3月21日起各学院开展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定;生源不足的学院可安排多批次调剂复试。4.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5.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素质和外语等。复试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

三、复试要求与程序(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初试情况等有关因素,将招生指标按专业分至各单位。复试名额按2011年简章招生指标140%左右的范围确定,实行差额复试;由于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等专业在初试时未进行术科考试,根据美术学院的申请,学校同意美术学院各专业的复试人数按招生指标200%以内的范围确定。复试名单根据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各招生学院根据调剂考生(含优秀生源调剂和普通缺额生源调剂)的调剂申请表,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