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网上报名时考生可兼报两个专业,如需兼报两个以上专业请于现场确认时到校办理。

3、考生可以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业。同一专业,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方向。

3、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l表演专业、艺术教育专业、舞蹈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750分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l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

6、专业考试时,美术类、舞蹈类考生可以在本类专业中同时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

5、专业考试时,美术类、舞蹈类考生可以在本类专业中同时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

2、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考生可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含两个),到校办理确认手续时按照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2012年11月初——2012年12月中旬,我校在部分外地城市设置初试考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凭网上报名信息单到我校设有初试考试点的城市,就近参加我校招生考试初试;具体考试时间请向我校在外省市设置的初试考点咨询。(或拔打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老师电话:于校长闫老师)

6、专业考试时,美术类、舞蹈类考生可以在本类专业中同时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

2、在考生报考两个以上专业的情况下,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