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

2013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组织机构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1 18:41:14 解决时间:2018-10-22 11:40

满意答案

第三条 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下设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招生就业办、信息中心和相关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成立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处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系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处理招生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3.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由教务处和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专家、相关系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的文化课、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及方式、试卷命题、试卷批改,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技校网 2018-10-22 11:40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指导思想

    1楼

    1.指导思想贯彻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推进招生制度改革,通过实施单独招生,完善“知识加技能”的考核办法,有效、科学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其他

    2楼

    3.其他单独招生是落实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试点工作,我院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不委托任何团体和个人代招生。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学生待遇

    3楼

    第十三条学生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与参加福建省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新生入学

    4楼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于2013年4月30日前须通过当地建设银行营业厅(请勿采用自动柜员机转账、网银转账方式)缴交学费6600元/学年,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学院财务处缴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在新生入学时再缴交。未按时缴交学费者,若事先未说明原因并及时补缴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的考生缴交学费后,将与2013年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一并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内容、范围及形式

    5楼

    1.考试内容、范围及形式(1)普通高中应(往)届文(理)科考生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课考试和面试。总分300分。文化课考试(笔试)科目: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按照《2013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所有考生根据文化课考试的总成绩,按照单独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名单。如有末位出现同分考生,可一同进入下轮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00分):由学院自主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程序

    6楼

    第十条招生程序1.报名方式:已报名参加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普通高考、高职单考)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于3月1日8时至15日23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栏目报名,填写相关资料,并确认提交。系统关闭后,学生将不能再报名。未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可于3月1日至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专业、考生类别及分专业招生计划

    7楼

    第四条招生专业、考生类别及分专业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学制科类人数学费备注(元/年)1护理3高职单招招收中职毕业生2药学3高职单招医学检验技术3高职单招医学影像技术3高职单招口腔医学3高职单招566006护理3理工406600招收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7药学3理工护理3文史406600招收普通高中文科毕业生9药学3文史106600合计300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学校全称、学校性质、办学地点

    8楼

    第一条学校全称、学校性质、办学地点1.学校全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3.层次:大专4.学制:三年5.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组织机构

    9楼

    组织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办具体负责2014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 中专学校

    2017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

    10楼

    第三条组织机构成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下设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1.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招生就业办、信息中心和相关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