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0日――8月15日。
学习与毕业待遇:
前两年学习与本专业有关的高中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第三年编入同专业大专班。毕业时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五年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入学时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学院负责推荐工作。
2013年普通中专招生
招生对象
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招生计划
2013年普通中专招生计划700人。
报名方法

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享受比例为在校学生数的15%。

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1、招生对象:本省18周岁以下参加本年度中考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2、招生计划:2016年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760人。3、报名时间:2016年4月10日——8月30日。4、入学时间:2016年5月12日和9月1日分两批入学。5、入学办法:①报考入学:在考生所在学校或当地招生办直接办理报名手续,填报我校志愿;②补报入学:已报考高中或其它院校有意愿来我院就读的考生可于中考

2、补录:2013年中考综合成绩达到五年制高职录取成绩者,可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2013年中考成绩单、初中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名,由我校负责到黑龙江省招考办办理补录手续。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8月15日。学习与毕业待遇:前两年学习与本专业有关的高中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第三年编入同专业大专班。毕业时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五年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

2、补录:2014年中考综合成绩达到五年制高职录取成绩者,可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2014年中考成绩单、初中毕业证、户口簿到我校招生就业处(主楼203室)报名,由我校负责到黑龙江省招考办办理补录手续。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8月30日学习与毕业待遇:前两年学习高中课程和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基础课程;第三年编入同专业大专班。毕业时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五年制高职(专科)毕业证

2、补录:2015年中考统考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达到200分以上者,可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中考成绩单、初中毕业证、户口簿到我校招生就业处(主楼203室)报名,由我校负责到黑龙江省招考办办理补录手续。报名时间:2015年6月26日——8月30日学习与毕业待遇:前两年学习高中课程和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基础课程;第三年编入同专业大专班。毕业时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1、考试入学:学生参加初中高职(中专)升学考试,填报我校志愿,升入我校五年制高职,省招考统一录取,录取结束后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

2.杂费标准:新生入校收取住宿费800元/年(6人间);预收书费600元/年,一次性收取行李、军训服等费用550元,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助学金政策 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待遇,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升学途径国家助学金政策 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待遇,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二年级涉农专

2.免试入学: 凡省内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持应初、高中毕业证书或升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直接到学校招生就业处(主楼203)报名。2013年普通中专招生专业及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计划所属学院1植物保护340农学院2建筑工程施工350建筑工程学院3工程造价350建筑工程学院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340建筑工程学院5园林技术340建筑工程学院6会计电算化340经贸学院7物流服务与

1.免费政策:根据国家(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乡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2、补录:2013年中考综合成绩达到五年制高职录取成绩者,可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2013年中考成绩单、初中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名,由我校负责到黑龙江省招考办办理补录手续。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0日――8月15日。学习与毕业待遇:前两年学习与本专业有关的高中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第三年编入同专业大专班。毕业时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五年制高职(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