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条:本章程经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条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天津青年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