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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2013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2-07 18:46:02 解决时间:2018-05-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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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规则

1.录取方式为:按面试(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和高中学业成绩两项综合,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面试占40%、学业成绩各占60%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3.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护理专业: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

4.根据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

5.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技校网 2018-05-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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