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出挡考生,获得我校录取时加分资格:
(1)已获得报考专业相对应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加5分;
(2)就读高职阶段在国家级的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2分、9分);
(3)就读高职阶段在省级的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分、9分、6分)。
符合第(2)、(3)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团体获奖不考虑排名顺序,均可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报名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根据认定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招生办联系方式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广云路33号邮编:528231电话:0757-传真:0757-网址:http://zsb..cn/邮箱:zsb@.cn2018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端技能人才培养“专插本”招生专业目录院校代码:11847注:各专业只接受符合衔接专业的考生报考,不符合衔接专业的考生不接受报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专业基础课专业知识

(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及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9年1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及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9年1月9日)前取得国

学费标准被录取考生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学费为4730元/学年。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1.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2)高职院校在校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3)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4)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5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5)体检表。2.高职院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

考试1.基础文化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采取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2.专业知识综合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考试》、《专业技能考核》。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分别进行,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以高职各专业教学大纲为依据,以考察学生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200分。考生总

招生办联系方式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邮编528000电话:0757-传真:0757-网址:http://www..cn/邮箱:zsb@.cnQQ群咨询:2015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端技能人才培养“专插本”招生专业目录院校代码:11847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人数专业基础课专业知识综合考试专业知识综合课指定参考书高职院校衔接专业收费标准(元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有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省生源就读省

2.加分项目(在省招办出档考生中优先录取)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出挡考生,获得我校录取时加分资格:(1)已获得报考专业相对应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加5分;(2)就读高职阶段在国家级的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5分、12分、9分);(3)就读高职阶段在省级的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2分、9分、6分)。符合第(2)、(3)项加分条件的

2.加分项目(在省招办出档考生中优先录取)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出挡考生,获得我校录取时加分资格:(1)已获得报考专业相对应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加5分;(2)就读高职阶段在国家级的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5分、12分、9分);(3)就读高职阶段在省级的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2分、9分、6分)。符合第(2)、(3)项加分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