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招生预留计划优先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合格考生。如有剩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投向采用平行志愿投档且投档比例超过1:1的生源优质省,用于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合格考生。

10.如计划未完成,则等待征集志愿(或参考志愿)投档,重复以上步骤,直至完生计划。

4.阅读每位考生档案,如有体检异常、外语语种、单科成绩受限等特殊情况需逐一详细标注;

第四单元(业务课二):工程硕士的业务课二可选用全国联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也可使用招生单位自命题试题;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的业务课二分别选用各自的全国联考试题。其他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基础课由相关指导委员会提出指导性意见,试题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制。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与学术学位专业相同,使用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试题。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安排“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

录取原则所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福州大学,学校即可根据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按照高考成绩安排专业。注:①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②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

录取原则1.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美术类本科合格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2.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我校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并在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100分制综合分)。3.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高中生考试的高职招考,且在高职招考成绩公布前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高中生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5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顾。第十二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远程录取。

计划总额我校2014年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面向全国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面向福建省的自主选拔录取、面向全国832个贫困县的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三种类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高校预留的高水平运动员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分别不得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和2%。为此,我校今年共预留150个计划用于录取上述特殊类型考生。

使用情况计划类型使用省份使用数高水平运动员福建16安徽2河北2湖北2湖南1江苏1山东2陕西2四川2新疆1浙江1自主选拔录取福建18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河南4湖南4江西1剩余计划用于录取超比例投档的进档合格考生福建43安徽4贵州2河南5黑龙江5湖北3湖南2吉林3江苏5辽宁2山东3陕西6四川2云南1浙江5合计150如对以上计划使用情况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或来访方式反映,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8日~

使用原则特殊类型招生预留计划优先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合格考生。如有剩余,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投向采用平行志愿投档且投档比例超过1:1的生源优质省,用于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合格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