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

3.对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的专业级技能证书要求如下: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和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要求中职对口专业及技能证书对应表注:考生必须先确定中职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再对应所取得技能证书或课程证书与招生专业所要求的相一致。技能证书上必须注明有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字样,同时发证机关必须为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必须注明有B级及以上等级。

(5)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5)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⑧技能证书复印件(第五学期末2013年12月30日前提交);

①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10分;

①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10分;

④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中职毕业生提供,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4)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中职毕业生提供,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4)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中职毕业生提供,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