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次是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

加试考场设置本次加试在教学楼B楼大厅设有艺术加试考场引导处,负责考场的引导工作。先由考场引导处工作人员将考生带至相应的休息室;再由休息室工作人员将考生带至候考室;后,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将考生带至加试现场。

组织加试1.声乐考生于2014年3月18日7:30,器乐、舞蹈、表演与播音主持项目考生提前半小时到学院教学楼B楼大厅艺术加试考场引导处集中,凭考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生休息室,领取顺序号,在休息室内等候。2.加试开始前,工作人员在休息室内按照顺序依次叫号,被叫到号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至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校核考生的加试准考证、身份证。(考生提前三位候场)3.加试开始,分别按照加试项目顺序进行。

加试内容(一)声乐1.考试内容:演唱歌曲1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曲目自选,需自带伴奏,不提供现场伴奏,限时3--5分钟(评委可随时叫停)。2.考试形式:考生背谱演唱。3.评分标准:声乐考试满分100分,由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形象四个方面构成。(二)器乐1.考试内容:(1)乐器种类:各类西洋乐及民乐(西洋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长笛、大管、

招收项目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

加试内容(一)声乐1.考试内容:演唱歌曲1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曲目自选,需自带伴奏,不提供现场伴奏,限时3--5分钟(评委可随时叫停)。2.考试形式:考生背谱演唱。3.评分标准:声乐考试满分100分,由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形象四个方面构成。(二)器乐1.考试内容:(1)乐器种类:各类西洋乐及民乐(西洋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长笛、大管、

加试考场设置本次加试在教学楼B楼大厅设有艺术加试考场引导处,负责考场的引导工作。先由考场引导处工作人员将考生带至相应的休息室;再由休息室工作人员将考生带至候考室;后,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将考生带至加试现场。

组织加试1.声乐考生于2015年3月31日上午8:30,器乐、舞蹈、表演与播音主持项目考生提前半小时到学院教学楼B楼大厅艺术加试考场引导处集中,凭考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生休息室,领取顺序号,在休息室内等候。2.加试开始前,工作人员在休息室内按照顺序依次叫号,被叫到号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至候考室,由工作人员校核考生的加试准考证、身份证。(考生提前三位候场)3.评委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按《自主招

加试项目顺序依次是测试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

加试项目顺序依次是测试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项目。

加试项目顺序依次是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