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按照考生文化基础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
2.特长及荣誉种类界定范围
(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
(3)文艺类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
(一)命题
学院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面试。
学院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
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评卷
学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学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中的公平、公正,根据省考试院会议精神,实行招、考分离,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
(一)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分别划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口高职按专业类别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若报考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分别划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口高职按专业类别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若报考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二)确定预录名单
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
4月17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并于4月21日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4月17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并于4月21日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四)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4月24日,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5月1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4月24日,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5月1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春季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进行。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招生考试政策进行。
1.乘车路线:
①火车站:乘81路公交车→山东交通职业学院(81路终点站)即到,乘坐出租车约30元。
②汽车总站:下车向西150米乘公交车81路到交通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2.住宿(推荐信息):
①潍坊凯旋国际大酒店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樱前街路口向北50米路东.
联系电话:总台服务热线0536—8308181
火车站(81路公交车起点站)-北海路樱前街路口-向东走900米到东方路与樱前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费用标准:协议价138、168元/天(双人间) 请提前预定并报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享受协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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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总台服务热线0536—8308181
火车站(81路公交车起点站)-北海路樱前街路口-向东走900米到东方路与樱前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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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
费用标准:100元/天(双人间)
地址: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
费用标准:100元/天(双人间)
3.就餐:可安排在学校1-6餐厅,每人每餐10元左右。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2、特长及荣誉种类:(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及个人项目三级运动员。(3)文艺类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4)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3、符合

六考试方式及成绩确定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不安排小语种测试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周日具体考试方式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考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学院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按6010和30的比例计算形成1综合素质评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学业水平成绩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学业水平成绩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2.特长及荣誉种类:(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及个人项目三级运动员。(3)文艺类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个人三等奖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技能综合测试满分均为150分。2、特长及荣誉种类:(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及个人项目三级运动员。(3)文艺类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4)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3、符合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2.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于4月7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院招生就业中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按照考生文化基础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2.特长及荣誉种类界定范围(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3)文艺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按照考生文化基础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2.特长及荣誉种类界定范围(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3)文艺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2.凡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可凭有效证书作为加分依据:(1)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三好、优秀学生(优干)等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省级加30分,市级加20分)(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

2017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成绩的确定

(三)考试成绩的确定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按照考生文化基础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2.特长及荣誉种类界定范围(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3)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