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条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各项优惠政策均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提档线在平行志愿省份指第一次模拟形成的提档线。

3.对于其他省份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各省有关规定区分名次,按名次先后依次录取。

(一)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答案来源于:2019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1)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专业,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低录取分数并且专业服从调剂,则仅在普通类专业中进行录取或专业调剂。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校企合作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绩达到校企合作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低录取分数并且专业服从调剂,则仅在校企合作或中外合作专业中进行录取或专业调剂。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形式主要有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考生等,在不同省份分别设置有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录取批次,各批次均执行“志愿优先,分数排队”的基本录取原则。普通高考:(一)提档原则执行生源省(区、市)的提档政策,认可生源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二)专业录取原则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基本录取原则,先安排专业第

⑷在第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⑷在第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4、在第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