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资格审查(7月2日—7月30日)7月2日—7月9日,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携带《河北省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加盖印章)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市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考生名单,于7月10日以后,由各市委组织部公布。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办法:各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以市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优先审查录用应届硕士以上研究

1、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

3、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4)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2)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符合条件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在3月份报名参加选调生考试时,不得在《网上报名表》中选择兼报大学生村官岗位。6月23日—6月27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河北省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不参加统一笔试,直接进入各市的资格审查程序。报名和相关表格下载网站均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cn)。既报考选调生又报考大学生村官的,不加收报名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不发放复习资料。

任职方向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也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6、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7、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3、到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资格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