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条除护理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外,学校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五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院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遵照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招生咨询电话:057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的院名为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国标代码为13284),上级主管部门是浙江省教育厅。第三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学院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1、招生网址:http://rjxy..cn/zhao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