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2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具体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2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具体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5.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4、助研助管津贴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根据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研究生导师为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助研津贴低标准为:自然科学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200元;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50元。助研津贴按每年12个月发放。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与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每月300-5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

5.助研助管津贴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根据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研究生导师为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助研津贴低标准为:自然科学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200元;人文社科类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50元。助研津贴按每年12个月发放。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与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每月300-5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

5.“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辅导员)津贴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凡申请者,均可获得岗位。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凡申请者,均可获得岗位。

(2)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补助。

6.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300元/月。

6.继续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3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