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邮编311231
联系电话:0571-82838033、82607990(传真)
招生信息网:http://zs.***.cn
附件: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技能大赛项目与免试升学专业对照表.xls http://60.191.79.164/UpLoadFiels/xls/2014-4/.xls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他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

2.材料递交: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登记表: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生中职阶段成绩单(必须加盖中学公章); (5)《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

第七条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向我院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2.材料递交: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登记表: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

1.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为我院当年单考单招招生专业中的相关或相近专业。

3.凡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必须由学院审核,符合条件名单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布。

第六条 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4年单考单招考试资格的考生,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2.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浙江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四章招生监督 第十一条 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二条 招生违规行为投诉。受理部门和电话: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监

1.具有浙江省2014年单考单招考试资格的考生,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11231 联系电话:0571-、(传真) 招生信息网:http://zs..cn 附件: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技能大赛项目与免试升学专业对照表.xlshttp://60.191.79.164/UpLoadFiels/xls/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