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办理。考生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时,只能享受其中高的一项。
1、报名时间:6月8日-7月3日
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http://zsw.jsafc.edu.cn/进行网上报名;(2)现场报名:考生可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综合楼二楼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初中或初中以上毕业证书)。
1、初中阶段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考生。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地市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县(区)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高级别加分);
2、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3、获得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
4、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办理。考生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时,只能享受其中高的一项。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
| 01 | 园林技术 * | 70 | ||
| 02 | 园林建筑 * | 30 | ||
| 03 | 城镇规划(园林绿化) | 30 | ||
| 04 | 园艺技术 * | 30 | ||
| 05 | 畜牧兽医 * | 30 | ||
| 06 |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 | 30 | ||
| 07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0 | ||
| 08 | 农业机械应用技术(机电) * | 70 | ||
| 09 | 电气自动化技术(农村电气技术) | 70 | ||
| 1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农业信息管理) | 70 | ||
| 11 | 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管理) | 110 | ||
| 12 | 旅游管理 | 30 | ||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
|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
| 7 月 5 日 | 9:00-12:00 | 语文、英语 | ||
| 14:00-16:30 | 数学、物理(化学) | |||
| 注: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必考,物理和化学由考生任选一门。 | ||||
所有专业享受前三年学费减免(按相关政策执行),专业名称后面带“*”的专业前两年享受国家金1500元/年,后两年学费按照省物价局收费核定文件执行。住宿费用、学杂费等另计,详见学生入学收费通知。

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收费标准

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咨询电话

2016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获得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

2016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初中阶段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考生。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地市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县(区)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高级别加分);

2017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获得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

2017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初中阶段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考生。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地市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县(区)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高级别加分);

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获得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

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单独招生简章初中阶段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考生。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地市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县(区)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高级别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