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可通过邮政汇款缴纳费用,汇款时,收款人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收款人地址为南京市御道街29号 汇款附言请写明学生报名号及姓名。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8、符合报名条件是否均会通过初审?答:我校将组织自主招生专家组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考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状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特长潜质与申报专业的匹配性等,同时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各专业招生规模,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参加选拔测试的资格。初审有一定的淘汰率。

7.以下类别考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18时前及时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确认待录取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我校的复试及录取资格。①参加我校2019年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并获得优秀且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②参加我校推免预报名并取得拟录取资格,且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③我校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报考我校;

3.初审:2013年1月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3.初审:2014年1月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3.初审情况:2013年1月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3.初审:2015年2月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3、初审情况:2014年1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3、志愿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点击”交费”链接,按照有关说明进行交费即可。

2、点击左侧“志愿管理”,在志愿管理界面查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志愿状态是否为”审核通过”。

4、网上缴费成功后,在交费说明处可查询到交费状态为:已交费。无法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可通过邮政汇款缴纳费用,汇款时,收款人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地址为南京市御道街29号汇款附言请写明学生报名号及姓名。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