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资格审查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具体名单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要按招生简章要求按时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要求:①请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签字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②考生须将加盖人事部门签章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留存、原件退还。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费80元。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于GCT考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费80元。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于GCT考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试GCT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具体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5。

第二阶段:考生到我校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综合测试。专业考试(各领域考试科目见附表)由我校组织命题,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所在岗位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核成绩采用100分制计分。专业考试(各领域考试科目见附表)由我校组织命题,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所在岗位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核成绩采用100分制计分。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考试时间在11月下旬左右,具体另行通知。·联考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一”。

(3)第二阶段时间、地点安排请于2015年12月份登陆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看。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费80元。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于GCT考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第二阶段:考生到我校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综合测试。专业考试(各领域考试科目见附表1,参考书目见附表2)由我校组织命题,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所在岗位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核成绩采用100分制计分。专业考试(各领域考试科目见附表1,参考书目见附表2)由我校组织命题,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所在岗位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核成绩采用100分制计分。

2、第二阶段考试时间:预计2015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