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总务、安全和纪检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和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研究与协调部署,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二)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和工作小组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命题考务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新闻宣传组、安全保卫组和网络技术支持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直接对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1、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的副校级领导兼任,招就处处长任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实施方案、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的制定;招生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招生宣传方案和招生简章的制定;招生宣传的组织实施;考生报考、现场确认及准考证发放;文化水平考试的协调、组织与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组织与实施;单招考试成绩公布、复核与上报;单招录取、备案及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2、命题考务组
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校级领导兼任,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考务相关工作办法和管理办法的制定;文化水平考试命题;试卷印制与保管;试题试卷保密;考场安排与布置;主监考人员安排及培训;考试的组织实施;阅卷及考试成绩登统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主管后勤的副校级领导兼任,总务处处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宣传经费保障和公务用车;命题、考试、面试等相关费用发放;考生考试费用的收缴、保管与使用;考试和录取期间的水电保障;考试和录取相关物品供应与维修;考试期间保障食堂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等工作。
4、纪检监察组
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兼任,成员若干。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新闻宣传组
组长由主管学校宣传工作的副校级领导兼任,办公室(组宣处)主任担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和校外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的宣传报道和政府信息上报等工作。
6、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主管安全的工作的副校级领导兼任,安全处处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运送与保管安全;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维护;考试期间考场安全;考试期间考生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和食品安全等。
7、网络技术支持组
组长由主管信息服务中心的副校级领导兼任,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期间网络运行安全与稳定;单独考试招生各环节网络技术支撑与服务;单独考试招生各环节摄影摄像等工作。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2015年4月23日后,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进行本人成绩查询。根据《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绩复核办法》,考生可在2015年4月25日16:00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将组织学科专家进行复核,并与4月26日17:00前通知考生本人。

1.单独考试招生(单招)2015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艺术高考(含体育)、对口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单招所有专业;艺术类考生无论是否参加省艺术联考,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单招专业,亦可报考我校其他单招专业。各专业均不限男女。

1、文化水平测试各专业文化水平考试内容均为语文、英语、数学,三科一张卷,每科100分,总计300分。测试时间180分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患有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报考。

组织机构及职责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简称“联考单招”)工作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及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联考成绩供本大类所有招生院校使用。联考单招录取工作由牵头院校组织,并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

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一)2015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含对口)均可报考我校所有专业;艺术类考生无论是否参加省艺术联考,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亦可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各专业均不限男女。(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三)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对报考我校教育类专业的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3)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务组织考务组织由我校教务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制定《石家庄幼专单独考试招生考务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根据《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教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制定《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考务工作办法》,并承担考场编排及考试组织工作。考试组织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总务、安全和纪检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和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研究与协调部署,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二)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命题考务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