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教发〔2015〕6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
(随教发〔2015〕6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普通高中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在完成统招生计划后,方可招收择校生,但不得招收同批次第一志愿能够录取的考生。招收择校生应严格遵守“三限”规定(限分数:成绩在普通高中低控制线上、学校统招线下15分内;限人数: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限钱数:择校费高不超过3万元,并不再收取学费)。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择校生。严禁公、民办高中以借读生等名义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在完成统招生计划后,方可

2022年随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随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备份卡

2022年随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022年随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普通高中招生

2022年随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1.遵循考生志愿和依批次顺序录取。2.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生凭市招考办签发的《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和中考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名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生按省教育厅规定在省学籍管理网上确认注册学籍。凡逾期不注册学籍的,概由违规学校或违规学生及其家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3.普通高中录取批次。(1)提前批: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2)第一批次:随州一

(一)普通高中招生。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市、区)所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015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与中考统一招生相结合,名额分配招生是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随州实际,将优质普通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按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在划定的招生录取分数线内按分配的名额录取,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名额分配生计划转为统一招生录取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另文下达。从2015年起,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取消

2022年随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随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信息表

3.随州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信息表(随教发〔2015〕6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教发〔2015〕6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