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生学籍档案自带者,开学初上交班主任,不得自行拆开,否则视档案无效。如有学校统一邮寄学籍档案,请使用EMS快递邮寄至“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575-88343061。
3.报到时团员随带团员证……………………………….
答案来源于:2016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一)学校相关部门:
招生办:0575-89114680(沈老师) 学生处:0575-89176016(金老师)
教务处:0575-89114075(娄老师) 财务处:0575-89114638(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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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应征入伍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后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伍后两年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流程1应征入伍新生到当地人武部门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盖好公章2快递以下材料到我校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同时写明邮寄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3保留入学资格的文件将由我校快递至家长退伍后应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退伍证保留入学资格文件等材料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办理恢复入学资格手续请应征入伍新生家长务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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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关于参军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相关同学需要在9月15日前寄送《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招生办(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收件人:沈老师,电话:0575-89114680)。

2019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关于参军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相关同学需要在9月2日前寄送《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招生办(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收件人:沈老师,电话:0575-89114680)。

2016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参军入伍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相关同学需要在9月20日前寄送《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招生办(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学校招生办,收件人:金老师、电话:0575-8834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