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高校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高校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国家奖助学金(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

(四)其他资助政策 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 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的两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偿还

(二)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低小时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低小时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

(二)广东省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资助政策资助对象是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资助对象是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我省户籍新入学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本专科生。资助标准: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资助对象是我省户籍新入学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本专科生。资助标准:专科生每人一次

学校资助措施(一)“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二)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