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我校2017年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推免生奖助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六、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一)招生优惠1.凡具有临床医学专业背景的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或医学生理学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奖励18000元,按三学年分年度发放。2.凡国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奖励18000元,按三学年分年度发放。3.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奖励15000元,按三学年分年度发放。招生优惠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二)奖助政策1.设立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研究

六、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1.招生优惠: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专业、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被录取的考生给予奖励18000元,招生优惠按三学年分年度发放。2.奖助政策:(1)设立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2)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生20000元。(3)设立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生10000元。(4)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为4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5)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按月发放津贴。

六、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1.设立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0元,二等奖学金12000元。凡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被录取的考生,或报考“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或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其余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三学年分年发放,允许研究生用新生奖学金充抵学费。新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以及破格复试研究生。对优秀生源的奖励。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科技学院)如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且被录取为本校全日制研究生,如

六、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1.设立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0元,二等奖学金12000元。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1)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被录取的考生;(2)报考“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3)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其余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破格复试研究生以及教育专业学位(寒暑假小学期班)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三学年分年发放。一等奖学金第一、二学年每学年6000元,第三学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年4000元

六、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1.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1)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被录取的考生;(2)报考原“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调剂(含校内调剂)考生以我校终录取的专业为准(以下同);(3)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

六、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1.设立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0元,二等奖学金12000元。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1)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被录取的考生;(2)报考“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3)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其余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破格复试研究生以及教育专业学位(寒暑假班)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三学年分年发放。七、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

六、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1.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1)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被录取的考生;(2)报考原“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调剂(含校内调剂)考生以我校终录取的专业为准(以下同);(3)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

六、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1.设立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0元,二等奖学金12000元。凡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被录取的考生,或报考“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或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其余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三学年分年发放,允许研究生用新生奖学金充抵学费。新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以及破格复试研究生。对优秀生源的奖励。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科技学院)如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且被录取为本校全日制研究生,如

六、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1.设立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0元,二等奖学金12000元。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1)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被录取的考生;(2)报考“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3)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其余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破格复试研究生以及教育专业学位(寒暑假小学期班)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三学年分年发放。一等奖学金第一、二学年每学年6000元,第三学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年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