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学校发布推荐报名公告(结合我校公告,学生对照报名条件和可选择院校、专业;接收院校也将于近期通过各自学校网站陆续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章程,请学生自行了解接收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相关情况,特别是各专业理论考试科目的安排等)。
2、1月11日至1月13日(截至1月13日下午4:00),学生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校内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审核其报名资格,并在符合推荐资格的同学中择优推荐。
4、1月14日,各二级学院对各班主任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严格按照“学生综合推荐分核算办法”确定申请人的推荐排名和推荐分数,并按照学生所申请报考的院校和专业进行分类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1月15日,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院(系)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资格终审,并确认学校拟推荐学生建议名单,提交学校2016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学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提交审议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和候补学生名单,分接收院校和接收专业,根据学生综合推荐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1月16日—1月20日,对学校拟推荐学生和候补学生名单进行校内公示(拟推荐学生按1:1确定,推荐候补学生名单按1:2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同时报省教育厅考试院上网公示)。
7、1月21日,根据校内公示情况和被公示学生约谈情况,按学校可推荐名额1:1确认我校终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学校2016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考试学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
8、1月22日,完成学校推荐学生材料汇总并报出。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为3月6日,考生于3月5日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

接收院校和推荐专业(一)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接收院校为普通公办高校。我省2016年确定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常熟理工学院6所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二)我校共有推荐报考名额30个(接收院校、接收专业和对报考学生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三)我校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是在学生报名和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

(二)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

(四)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

(一)推荐对象我校注册在籍的2015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2012年9月入学,2015年6月毕业)。

转入和培养 (一)“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二)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三)“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四)接收院校根据“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和自主招生情况,统一编班,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做到统一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学生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我校学生可报学校、推荐名额、专业对应等情况,详见附件1);3、完成了入学以来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训),无重修补考记录,并且各科成绩良好,学习成绩在本班级排名前15%(按学生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排位,不计公共选修课);4、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班级排名前15%(按学生个人的前

推荐对象和报名条件(一)推荐对象我校注册在籍的2015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2012年9月入学,2015年6月毕业)。(二)学生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试点专业的要求(我校学生可报学校、推荐名额、专业对应等情况,详见附件1);3、完成了入学以来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训),无重修补考记录,并且各科成绩良好,学习成绩在本班级排名前15%(按学生入学以来平均学

考试(一)考试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为3月7日,考生于3月6日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四)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

校内推荐选拔办法(一)学校推荐需要经过学生自愿报名、报名资格审查、班主任推荐、所在院(系)初审、推荐综合分数排名、学校审议、公示、决定推荐名单等程序。(二)学校推荐采用可量化指标进行综合测评并排名,按排名顺序和学生志愿进行等额推荐。具体量化考核测评分数核算办法如下:1、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依照该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权重核算得出一个综合推荐分,并根据综合推荐分的分数高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