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考点只接受所在省份考生面报,不可跨省报考,不可函报。
2.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天津市考生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2张和报考证复印件1份),按所在考点相关规定报名,并领取学校发放的考试证。

报名条件1.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其他人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艺术类文理均可。2.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招生规定。

录取办法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当地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志愿填报手续。我校将在投档考生中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政审和体检查阅电子档案,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在入学后被检查出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在各招生环节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教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作相应处理。

录取办法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当地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志愿填报手续。我校将在投档考生中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政审和体检查阅电子档案,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在入学后被检查出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在各招生环节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教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作相应处理。

录取办法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所在省招生考试院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我校将在投档考生中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据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经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中查阅政审和体检电子档案,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在入学后被检查出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在各招生环节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教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作相应处理。

报名条件1.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其他人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艺术类文理均可。2.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招生规定。

录取办法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当地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志愿填报手续。我校将在投档考生中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据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政审和体检查阅电子档案,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在入学后被检查出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在各招生环节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教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作相应处理。

报名办法1.考生按所在省份考点相关规定报名,并取得准考证。不可跨省报考,不可函报。2.黑龙江和山西考生登录所在省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其它考点只接受所在省份考生面报(天津市考生面报时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2张和报考证复印件1份)。

报名办法1.黑龙江、天津、广西考点只接受所在省考生面报。山西考点接受所在省和新疆考生面报。2.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天津、新疆考生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2张和报考证复印件1份),按所在考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并领取学校发放的考试证。

报名办法1.各考点只接受所在省考生面报,不可跨省报考,不可函报。2.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天津考生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2张和报考证复印件1份),按所在考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并领取学校发放的考试证。

报名办法1.各考点只接受所在省份考生面报,不可跨省报考,不可函报。2.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天津市考生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2张和报考证复印件1份),按所在考点相关规定报名,并领取学校发放的考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