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硕士奖励办法(一)推荐免试硕士录取新生1、“985”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生者,获优秀新生特等奖学金。2、“211”院校博士点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生者,获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

五、其他关于复试分数线等相关信息,学校将按照国家要求3月份在本网站陆续公布,请耐心等待。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2016年2月15日

第十三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核退剩余的学费。

第十四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核退剩余的学费。

四、复核结果通知学校将根据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自命题科目和统考科目复核结果预计在2月12日-13日公布,请复核成绩的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并保持本人通信畅通,学校将通过短信方式(考生网报填写的移动电话)反馈给相关考生。

一、复核内容:登分、合分,是否漏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

一、复核内容:登分、合分,是否漏评。属评卷教师宽严尺度把握等其它问题不在复核之列。

四、复核结果通知学校将根据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自命题科目和统考科目复核结果预计在3月初公布,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并保持本人通信畅通,学校将通过短信方式(考生网报填写的移动电话)反馈给相关考生。

三、复核办法:考生在成绩查询过程中,在查询系统初试成绩查询界面,如果对分数有异议请选择“查询成绩复核”,在需要复核的科目成绩下面打“√”并点击提交即可,逾期不予受理。

三、复核办法: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初试成绩复核系统”【系统时间为每天上午9:00-晚上9:00】,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成功后,将通过系统报名后生成的pdf文件打印输出后在“贴身份证处”粘贴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后在本人签字处签字确认。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该表格电子版(pdf格式、图片格式均可)发送至yzbsut@,联系电话:024-25494900,逾期不予受理。(注:未通过系统报名或未发送电子版邮件的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