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笔试)
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初试试题的命制、保管、封装、收发、评卷等组织工作,保证初试工作按国家相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并做好考生考试材料的归档工作。所有涉题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试题的绝对安全。
笔试环节答题须在特定答题纸上作答。监考老师将提前给通过资格审核的每一位考生发送特定答题纸。考生须提前打印一定数量的空白答题纸备用。考试开始时,监考老师将逐一检查考生的答题纸。考试时间结束后,考生请勿直接退出考场,应听从监考老师指令,先将所有答卷逐一对准指定机位进行高清晰度展示,再将答卷的所有页面进行高清晰度拍照,并于10分钟内发送至监考老师指定的收卷邮箱。考试完毕后,考生须在两天内(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答题纸原件(须与照片内容完全一致)寄往学校研究生院查验存档,请选择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收件人:徐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873、025-86718872,邮编:210023)。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答卷遗失或逾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面试)
学校成立面试工作小组,进行面试工作。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的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或与之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突出、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随机抽题、考试记录等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面试材料要保留备查;必须确保面试的质量和时间,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研究生院按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招生质量。

(一)录取标准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采用同一录取标准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受调剂考生。考生须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一般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原报考专业

(二)复试办法、内容和要求1.在复试阶段,我校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核查。主要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对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2.复试成绩包括专业复试成绩和英语复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复试的方式分为笔试、面试两种。其中,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英语听说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会计硕士专业政治理论的考核采用笔试方式,成绩计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总

(三)其他应注意的问题1.要正确处理考试总成绩与某单科成绩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以入学考试成绩为主与参考平时学习成绩和现实表现之间的关系。2.对在职人员要参考其平时的工作实绩和思想表现,以弥补一次考试决定取舍的缺陷。3.涉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和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及线下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4.录取为定向培养、保

3.成绩的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自占比进行计算。(1)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其中:会计专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50%注: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或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2)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国家统考科目考试成绩总和/国家统

(一)确定复试名单的办法1.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是进一步全面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也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复试。2.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当年规定的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复试人数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各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招生名额统筹考虑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并通知考生本人。

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受调剂考生。考生须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一般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考生复试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国家统考科目考试成绩总和/国家统考科目成绩满)×100×70%+(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其中:政治初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英语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总成绩150分(管理类联考满分总成绩2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MBA、MPA考生的成绩的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

(1)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其中:会计专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50%注: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或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转寄或索取调剂考生材料均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对外负责联系。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办理。学校研究生处不得向其他招生单位转寄或索取单独考试考生或未达到国家教育部提出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