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中职学段招生对象须为符合各地中考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规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广东户籍或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随迁子女在报名时,须签订《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非广东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书》(见附件1)。
3.报名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只有通过报名审核并成功报名普通高考的才能参与录取,报名审核未通过或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报考考生需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体检,无体检结果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4.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①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②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③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④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相关技能证书要求:
专业技能证(只需其中一种)发证单位及证书护理育婴师、保健按摩师、保健刮痧师、营养配餐员、养老护理员、公共营养师、美容师、医药上岗证(含医药商品购销员和中药调剂员)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化学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助产育婴师、保健按摩师、保健刮痧师、营养配餐员、养老护理员、公共营养师、美容师、医药上岗证(含医药商品购销员和中药调剂员)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化学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9.2019年高考体检表(高考体检工作结束后提交)。考生所在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广东省户籍考生报名材料及外省户籍考生随迁子女材料由对口学校集中收集(外省户籍考生材料送当地市招办审核)、汇总,统一提交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提交报考材料的,视为考生放弃转段考试资格。报考材料均用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联系人:王芳监督电话:0752-电子邮箱:@

第十四条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专业为护理,招生人数为110人,具体如下:高职专业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对口中职学校中职对口专业中职专业代码护理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护理河源市卫生学校助产广东省东莞卫生学校助产100200小计110注:不招色盲色弱。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惠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附件1:《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非广东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书》附件1: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非广东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号报名参加广东省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本人保证符合《关于印发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并且承诺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参加广东省2019年高考报名,如终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则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承诺人:家长:年月日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

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三栋段)69号;邮政编码:516025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2-、传真:0752-电子邮箱:hzwzyxsc@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w..cn/

第二十一条2018年5月31日前,考生将报考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部门,由中职学校统一将材料交到我校招生办,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1.2018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推荐表;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4.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文件规定的其他技能课程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中职录取名册复印

第十六条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1.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中职学段招生对象须为符合各地中考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规定;2.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广东户籍或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随迁子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