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校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院校志愿栏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后续的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2.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可以兼报,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对不限选考科目的招生专业,入围考生均可填报)。
3.录取时间段。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18年高考;录取时间段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录取规则(一)志愿填报与录取时间1.院校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院校志愿栏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后续的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2.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可以兼报,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对不限选考科目的招生专业,入围考生均可填报)。3.录取时间段。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18年高考;录取时间

2.专业志愿可以兼报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对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计划数的1:1进行录取;专业的确定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时间安排1.考生报名与上传材料时间:2018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七)—3月18日(农历二月初二);2.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3月26日;3.缴费时间:3月28日—4月3日;4.公布面试考生名单:4月6日;5.考生准考证打印:4月7日—4月13日;6.报到时间:4月14日(周六);7.测试时间:4月15日(周日);8.成绩查询时间:4月20日;9.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2

2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可以兼报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对不限选考科目的招生专业入围考生均可填报3录取时间段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21年高考录取时间为普通类提前录取时间段答案来源于2021年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院校志愿填报入围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院校志愿栏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入围资格将失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高考志愿的录取2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可以兼报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对不限选考科目的招生专业入围考生均可填报3录取时间段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21年高考录取时间为普通类提前录取时间段答案来源于2021年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二)院校志愿填报。考生必须在第二批提前批的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高考后续各批次的录取。

(三)专业志愿填报、投档录取办法。专业志愿可以兼报。文科考生可以填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民族学四个专业;理科考生可以填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生态学、园艺四个专业。文理科不得跨科填报。“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期不能转专业;一学期后,学业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10%的,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学校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4.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一志愿填报与录取时间1院校志愿填报入围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院校志愿栏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入围资格将失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高考志愿的录取2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可以兼报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对不限选考科目的招生专业入围考生均可填报3录取时间段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21年高考录取时间为普通类提前录取时间段答案来源于2021年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志愿填报与录取时间1.院校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院校志愿栏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后续的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2.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可以兼报,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对不限选考科目的招生专业,入围考生均可填报)。3.录取时间段。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18年高考;录取时间段安排在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