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阳光”招生。
第十四条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专业科类计划数备注计其中:面向普通高中其中:面向中职合计动漫制作技术3电子信息计算机应用技术3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技术3电子信息广告设计与制作3文化艺术会计3财经商贸电子商务3财经商贸市场营销3财经商贸连锁经营管理3财经商贸建设工程管理3土木建筑物流管理3财经商贸食品营养与检测3食品药品与粮食机电一体化技术3装备制造905040退役士兵普高与中职各5人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3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3装备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3装备制造数控技术3装备制造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3交通运输模具设计与制造3装备制造空中乘务3交通运输旅游管理3旅游会展策划与管理3旅游护理3医药卫生药学3医药卫生403010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21号)文件规定,我院在确保公平合理的基础上,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面向普通高中与面向中职计划分配及各招生专业之间计划。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
已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十六条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2、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高考相应专业录取条件。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身体基本条件
⑴女性身高:162-175厘米,男性身高:175-182厘米;
⑵双眼矫正视力(E形视力表)不低于4.5,无色盲、色弱;
⑶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健康;无口吃,身上裸露处无疤痕,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
第十七条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同时须填报我院院校及专业志愿。
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10:00至9日16:00
报名网址:http://gkbm.***
第十八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确认
达到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确认,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测试费100元,缴费完成后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及地点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打印准考证。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无须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18年4月2日10:00至4月11日16:00
网上确认网址:http://zsb.***.cn
2、现场确认
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测试费100元,并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4月14日8:30至17:00
现场确认地点:学院北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现场确认提供资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出具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无效)。
第十九条 测试方式: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条 文化素质测试安排
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测试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方式为合卷笔试,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纲要详见有关通知公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安排
1、测试对象及时间
普通高中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须参加空中乘务专业面试,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15:00。
2、测试地点: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3、测试实施及内容:见附件
第二十二条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除空中乘务专业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300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0分)×50%+分类考试招生加分
空中乘务专业总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分类考试招生加分
第二十三条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学院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单独划线,具体按《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皖教办〔2016〕33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免试及加分政策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第二十五条考生在报名期间提供虚假信息、考试期间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录取时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即A志愿不能录取时按 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填专业志愿中有空中乘务专业,则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到空中乘务专业时,按照空中乘务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其它专业。未参加空中乘务专业面试的考生不得被空中乘务专业录取。
填报单列计划院校志愿的退役士兵按照以上录取规则单独录取。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则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第二十七条 录取流程
1、学院预录取
学院按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8年4月20日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一周。
2、考生确认录取
考生须在2018年5月3日至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3、征集志愿录取
在考生确认录取后,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若有缺额,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测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高考录取结束后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次补录,具体时间及办法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55)2765000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5)2753032 传真:(0555)2753032
电子邮箱:zsb@***.cn QQ: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b.***.cn
官方微博:http://***/
微信公众平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三十三条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2018年3月5日前组织招生宣传,招生宣传材料发至有关普高和中职学校2018年3月5日10:00至9日16:00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网上填报我院志愿2018年3月25日考生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2018年4月4日前免试入学考生资格申报2018年4月4日审核及公示免试入学考生信息2018年4月2日10:00至11日16:00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网上确认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资格2018年4月11日公布免试考生名单2018年4月14日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到我院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办理加分审核及公示2018年4月14日下午空中乘务专业面试2018年4月15日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2018年4月20日前公示预录取名单2018年5月1日前预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2018年5月3日至4日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2018年5月16日前公布录取名单2018年高考后分类考试招生征集志愿(具体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2018年8月中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时寄发)
退役军人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退役军人证原件。
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考生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即校考)报名时,通过我院校考报名系统扫描或拍照上传上述证件。具体时间与网址详见下文“校考报名与演练”部分。
1.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网上填报我院志愿
2.考生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3.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资格
4.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5.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考生查询成绩
6.公示预录取名单
7.预录取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8.寄发录取通知书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 专业名称 | 合计 | 招生对象与计划 | 学费 ( 元/年) | 备注 | |||
| 普通高中 | 中职 | 退役士兵 | 革命老区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0 | 25 | 55 | 5 | 15 | 3900 |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60 | 10 | 50 | 3900 |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0 | 15 | 25 | 10 | 3900 | ||
| 电梯工程技术 | 40 | 10 | 30 | 3900 | |||
| 智能控制技术 | 40 | 15 | 25 | 3900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0 | 15 | 30 | 5 | 10 | 3900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0 | 15 | 40 | 5 | 3900 | ||
| 软件技术 | 40 | 10 | 30 | 3900 | |||
| 动漫制作技术 | 60 | 15 | 40 | 5 | 6500 | ||
| 广告艺术设计 | 60 | 10 | 45 | 5 | 6500 | ||
| 游戏艺术设计 | 45 | 10 | 35 | 6500 | |||
| 产品艺术设计 | 40 | 10 | 25 | 5 | 6500 | ||
| 建设工程管理 | 60 | 20 | 35 | 5 | 3900 | ||
| 现代物业管理 | 30 | 10 | 10 | 10 | 3500 | ||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50 | 15 | 30 | 5 | 3900 | ||
| 现代物流管理 | 70 | 20 | 45 | 5 | 3500 |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75 | 20 | 50 | 5 | 3900 | ||
| 智能物流技术 | 40 | 10 | 25 | 5 | 3500 | ||
| 工程造价 | 60 | 20 | 40 | 3900 | |||
| 金融科技应用 | 30 | 10 | 20 | 3500 | |||
| 数控技术 | 65 | 15 | 45 | 5 | 3900 |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5 | 15 | 25 | 5 | 3900 |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5 | 15 | 20 | 3900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5 | 20 | 30 | 5 | 3900 | ||
|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 35 | 15 | 10 | 5 | 5 | 3900 |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70 | 15 | 55 | 3900 | |||
| 会计信息管理 | 50 | 20 | 30 | 3500 | |||
| 大数据与会计 | 90 | 25 | 55 | 10 | 3500 | ||
| 市场营销 | 75 | 20 | 50 | 5 | 3500 | ||
| 电子商务 | 100 | 20 | 70 | 5 | 5 | 3500 | |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40 | 10 | 25 | 5 | 3500 | ||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40 | 10 | 25 | 5 | 3500 | ||
| 护理 | 180 | 50 | 110 | 20 | 3900 | ||
| 药学 | 90 | 20 | 60 | 10 | 3900 | ||
| 空中乘务 | 60 | 20 | 40 | 7000 |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30 | 10 | 20 | 3500 | |||
| 商务英语 | 65 | 30 | 30 | 5 | 3500 | ||
| 旅游管理 | 40 | 10 | 25 | 5 | 3500 |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0 | 10 | 20 | 3500 | |||
| 民航运输服务 | 50 | 15 | 30 | 5 | 3900 |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5 | 20 | 20 | 15 | 3900 | ||
| 跨境电子商务 | 30 | 10 | 20 | 3500 | |||
(一)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1、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普通高中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分别录取,A志愿不能录取时按B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考生成绩相同,普通高中考生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业认知能力测试、人文综合素养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中职考生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退役军人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具体参照《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皖教办〔2016〕33号)与《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皖教办〔2019〕3号)执行。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及《安徽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执行。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我院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2022年4月14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通过审核后免于职业技能测试并录取至相应专业。具体流程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mastc.edu.cn另行公布。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我院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根据办学实际条件于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等类别计划作必要调整。
(三)录取流程
1、学院预录取
学院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22年5月5日前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考生确认录取
考生须在2022年5月11日~5月12日登陆网站http://gkbm.***进行录取确认。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四)录取体检标准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含高中毕业的退役士兵、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二)中职毕业生(含中职毕业的退役士兵、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报考专业不受考生中职教育阶段专业限制,允许跨专业报考。

⒊学生档案原则上自带,团组织关系转至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党组织关系转至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第二十四条免试及加分政策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1、测试对象及时间普通高中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须参加空中乘务专业面试,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15:00。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5)传真:(0555)电子邮箱:zsb@.cnQQ: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b..cn官方微博:http:///微信公众平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招生副院长成员:各系主任、纪检监察、教务处、办公室、总务处、招就办第十二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姚国成副组长:陈春林成员:系主任、纪检监察、教务处、招就办全体人员第十二条招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招生副院长成员:招就办、纪检监察、教务处、办公室、总务处、各系主任第十二条招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