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复试科目:社会学 备 注: 本专业在上海研究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备 注: 本专业在上海研究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复试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备 注: 备 注:

2.复试科目总计100分。其中,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各占25分。

5.复试科目: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概论 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劳动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备 注: 本专业在经济学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概论 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劳动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备 注: 本专业在经济学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金融学:货币银

5.复试科目:区域经济学 备 注: 备 注:

5.复试科目:综合考试 备 注: 备 注:

02.(全日制)人口统计学 指导教师: 蒋耒文、SamirKC、GuyAbel、王建平、翁定军、孙秀林、朱宇、计迎春、等8名专职教授,以及盛智明、陈蒙、马磊、卓帅和、李贞等多名青年老师。 招生人数:7 考试科目:

02.(全日制)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指导教师: 倪中新、应益荣、叶明确教授、杨净云、李武、许玲丽、赵贞玉副教授等。 招生人数:10 考试科目:

5.复试科目:应用统计学 备 注: 本专业在经济学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备 注: 本专业在经济学院培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复试科目:综合考试 备 注: 本专业在社会学院培养,只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备 注: 本专业在社会学院培养,只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