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天培优班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2.三好学生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0元。
3.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

第二十四条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时间内容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校进行申请。3月16日至3月25日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参加综合评价测试。4月6日17:00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生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考试的安全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

第十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南郊航天产业开发区航天大道西口(西部大道东口3号)邮编:710100学校网址:www.

1.普通高中生该类考生综合评价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该类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主要由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笔试成绩决定,综合笔试试卷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四部分,合卷满分值为300分,考试时长3小时。(“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www.。招生咨询电话:029-。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带暖气):800元/年。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规定1.航天培优班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2.三好学生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0元。3.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