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长春理工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程序

三、报考程序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项应选择为“大学生士兵计划“。

二、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5.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说明:此简章发布后,若2019招生年度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相关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及时调整本简章相关内容,请考生密切关注招生办公室网站。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9月27日

五、奖助办法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四、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专业目录。

三、招生专业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具体专业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六、招生报名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1.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考生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将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邮编:130024,电话:400-900-9663。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顺丰速递或邮政EMS。

二、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10人。

一、报考条件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2.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