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攻读非学历进修生者适用,附件8,也可在华侨大学华文学院主页下载)。

2.港澳台侨学生港澳台侨学生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费,生活费按每学年10个月发放。其余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由奖学金支付的费用,基金会将按照招生院校提交的奖学金费用清单拨付到校,资助年限与学制年限一致。

(一)入学申请方式一:登录华侨大学境外生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s..cn/,填写入学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式二:申请人根据申请攻读学历层次将所有申请材料扫描发送至负责部门电子邮箱。1.申请普通本科专业者,材料发送至华侨大学招生处hqdxjwzs@;2.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者,材料发送至华侨大学研究生院hqugraduate

申请时间:陈嘉庚奖学金的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2019年度陈嘉庚奖学金的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已获得其他资助的申请人,不再享受陈嘉庚奖学金的资助。

(二)申请材料1.《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下载填写后个人签名上传);2.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3.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后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4.汉语水平HSK证书或英语能力证书(马来西亚华文独中高中毕业生除外),申请英文教学的需提供英语能力证书(港澳台侨学生不必提供);5.毕业学校鉴定书或推荐信1份: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

发榜与入学凡被我校录取者,均寄发《华侨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新生应凭此前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办学习类签证后,按我校规定的新生开学时间准时到校注册,不得提前到校。无故逾期两周不到校报到者按自动失去入学资格处理,且必须交回我校给予申请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入学后,由学校组织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合格者,方能正式获得入学资格。

(一)资助名额非学历进修生:30名,本科生30名,硕士研究生4校合计招生35名,博士研究生3校合计招生5名。终资助名额将由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申请情况确定为准。

奖学金评选奖学金的评审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校将综合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水平、学术能力、推荐信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择优遴选我校的奖学金候选人,提交至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中评审,确定终获得奖学金资助人员。奖学金结果预计将于7月中下旬确定并集美学校委员会和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我校将通过正式邮件通知获奖学生。

3.申请汉语言进修生者,材料发送至华侨大学华文学院zsb@hwmail..cn。在完成系统提交或邮件发送后,请将全部纸质版申请材料于2019年5月15日前根据申请攻读学历层次分别邮寄至相关负责部门,具体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请查看本简章中第九部分“联系方式”。注:申请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申请资料不实或缺漏的,我校不予受理;不论录取与否,以上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来华留学人员报名表》及报名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申请攻读非学历进修生者适用,附件8,也可在华侨大学华文学院主页下载)。

8.《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来华留学人员报名表》附件【附件--华侨大学2019年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申请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