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石人炳(组长)、丁建定(副组长)、萧莉、王茂福、谭静

二、招生计划1、接收推免硕士生的专业(1)科学学位:法学硕士学位: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社会保障(2)专业学位: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2、各专业接收推免硕士生的人数表一、社会学院2019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和人数专业专业代码计划招生人数拟接收推免生人数社会学类(学术型)含: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保障(学术型)120404社会工作(专业型)035200合计占招生总数的50%(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体系报名成功者。(2)2019年7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10月10日,第二次复试。复试方式与第一次

二、招生计划历史研究所2019年推免硕士生招生目录★0501Z1国学01中国古代史(宋史)02专门史(社会史、思想史)03史学理论及中国史学史04历史地理学根据相关规定,历史研究所2019年接收推免生不超过11人。

二、招生计划:2019年,公共管理学院将在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非传统安全、电子政务等4个二级学科招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拟接收推免生比例为50%左右。分专业指标比例分配如下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各专业下每类考生比例专业总比例公开招考推免生硕士120401行政管理37.5%37.5%75%1204Z2非传统安全1204Z3电子政务120405土地资源管理12.5%12.5%25%合计50%50%100%

一、学院简介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1年元月,是国内快速发展,追求卓越的新兴法学院。在“入主流、争一流、创特色、倡交叉”办学思想指引下,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已建成了结构合理、学科齐全、特色突出、优势鲜明的办学体系。法学院以“法治为魂,天下为任,职业为本,素质立身”为自身教育理念,构筑起较为完备的人才培育体系。现拥有法律社会学专业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置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等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时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法学院现有51位专任教师

五、复试细则1.复试考核方式分为评审《研究计划》与面试。2.请考生认真填写《研究计划》,复试小组专家对《研究计划》进行评分。3.特殊情况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方式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面试时间和面试方式(实地面试、电话面试、视频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学院电话通知申请人。复试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研究计划》进行面试后,作出书面的综合评价意见。4.复试结果以研究计划得分并参考面试综合评价意见确定,并回复待录取的结果。

三、申请条件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2.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工作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3.可以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法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对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推免硕士生,可以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并享受学校有关的优惠政策。

七、学费、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2018]9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二、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备注403法学院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实行学生与导师优先双向选择030101法学理论01法理学(含西方法理学)02法律社会学03法律经济学030102法律史01中国法律史02外国法律史03比较法律传统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1宪政理论0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3立法学030104刑法学01中国刑法学02外国刑法学03刑事诉讼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1民法学02商法学03私法一般理论030107经济法学01经济法基础理论02竞争法03财税金融法0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5房地产法学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