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复试细则1、基本规则2019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复试及录取细则:(1)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工作和录取进行统一领导。各系组成推免生复试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复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做好各项工作,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有亲属参加复试的老师应回避。(2)根据网上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考生材料,按照计划招收推免生指标数的120%确定参加复试生名单,各专业额满即止。复试名单确定后,上网公布并通知学生。(3)复试形式为综

五、复试细则1.复试考核方式分为评审《研究计划》与面试。2.请考生认真填写《研究计划》,复试小组专家对《研究计划》进行评分。3.特殊情况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方式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面试时间和面试方式(实地面试、电话面试、视频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学院电话通知申请人。复试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研究计划》进行面试后,作出书面的综合评价意见。4.复试结果以研究计划得分并参考面试综合评价意见确定,并回复待录取的结果。

五、复试细则1、复试方式: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可以选择通过电话面试、网上面试和实地面试等方式接受复试专家小组的考核。2、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17日至10月15日之间3、复试内容:重点是本科专业基础和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识4、复试成绩:复试小组综合考生面试情况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进行评分。5、专家小组:一般由3—5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

五、复试细则:复试形式和成绩计算方法:攻读学位研究计划40%、本科推荐环节成绩40%、综合面试20%。综合面试: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突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具体时间和要求以“推免服务系统”的复试通知为准。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8]9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三、申请条件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2、建筑、规划和风景园林学科不接受艺术类推免生,各学科接受跨学科的推免生不超过推免生总数的20%。2、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1、10月5日前考生提交申请;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按照中国研招网规定时间,建议提前2天),网上缴费,通过该系统提交材料电子版: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以及《推免复试档案》,其中《

一、院系简介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00年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与原建设部武汉城市建设学院规划建筑系等相关专业合并组建。目前学院开设有五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和室内设计及其理论;八个硕士学位培养点:①建筑学(学术)、②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③城乡规划学(学术)、④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⑤风景园林学(学术)、⑥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⑦设计学(学术)、⑧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有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二、招生计划2019年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推免生所占考生比例为50%左右,公开招考所占考生比例为50%左右。

五、复试细则考生以提交的《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的评分和网上(电话)专业面试作为其复试成绩。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