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报考条件以普通公开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在土木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建筑学、城乡规划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两位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四、报考条件以普通公开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在土木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建筑学、城乡规划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两位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近三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或SCI、EI收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五、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9年9月1日)的人员,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