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联系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侧重于培养具有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技能,能运用必要的研究方法从事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科学创造能力及较高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学术人才。毕业时,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术学位证书。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侧重于培养具有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技能,能运用必要的研究方法从事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科学创造能力及较高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学术人才。毕业时,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术学位证书。

⑶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a)网报成功后系统打印的《中国医科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b)《中国医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c)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d)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e)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f)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g)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h)《中国医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3份(其中2份推荐人必须为正高职称且与报考学科相关,推荐内容不少于300字,推荐书必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第3份由拟报考导师填写,无字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曾受刑事、行政处罚;(3)应届生入学前没有毕业或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报考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2)专业学位的考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二、学位条件考生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2018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公示期三个月无异议,且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曾受刑事、行政处罚;(3)应届生入学前没有毕业或无法获得硕士学位。

(一)学术学位1.报考临床医学的各二级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2)、护理学(专业代码为101100)以及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100302)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硕士毕业专业或执业医师注册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2.报考生物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0710),基础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4)以及药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7)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硕士学位为医学、理学或工学硕士学位。跨专业报考考生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审核同意。非临床学科考生报考临床学科专业,毕业后是否能够从事临床工作,将由卫生部门有关医师资格

(一)学术学位1.报考临床医学的各二级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2)、护理学(专业代码为101100)以及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100302)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硕士毕业专业或执业医师注册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2.报考生物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0710),基础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4)以及药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7)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硕士学位为医学、理学或工学硕士学位。跨专业报考考生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审核同意。非临床学科考生报考临床学科专业,毕业后是否能够从事临床工作,将由卫生部门有关医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