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3. 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河南省,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校考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4. 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5. 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
6. 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7.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60 分。

3.外省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具体按照以下原则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等本科专业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

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批次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不组织校考专业:录取原则依据“第九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对该专业录取原则的要求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培养院系计划招生学费(元)660207影视美术美术学院具体分省计划:北京6名、江苏4名、浙江4名、广东2名、四川4名。

(二)省内(江西省)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凡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的,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文化分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对未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的直接承认省统考成绩,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专业成绩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

录取原则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执行。答案来源于: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校考专业考试合格的情况下,按综合分(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1.我校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资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若本专业属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统考类别范围内的,必须取得该类别省统考合格资格。2.

录取原则1、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并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根据所报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1.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2.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专业校考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3.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分高者优先。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

(六)、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3.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河南省,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校考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4.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