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80%+外国语测试×20%
2.录取原则
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专业综合测试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参与统考考生排序。
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3.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准备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内容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资格审核资料文件内容要求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要求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资格审核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方式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原则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时间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程序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