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通过初审的特长类考生(见附件备注栏)
时间:4月9日(周六)12:30-13:00考生报到
集合地点:北校区文科1号楼120教室
温馨提醒:
特长类考生须参加面试和特长测试,特长测试时须出示特长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特别提醒:疫情如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国家省市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请及时关注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最新公告。
附件:浙大城市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pdf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面试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登陆报名系统,依次点击“报考进程-准考证”,打印即可。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准考证打印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缴费

三综合素质测试对象所有通过初审的考生地点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时间安排见下表专业测试日期报到时间预计结束时间护理学4月11日周日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凭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准时到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温馨提醒1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2个人具体报到教室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3疫情如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国家省市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请及时关注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综合素质测试

四特长生附加测试时间4月10日周六12301300考生报到集合地点北校区文科一号楼120教室温馨提醒通过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艺术或体育特长条件的考生须持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测试附件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特长生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