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报考阶段已经向我校提交证明的不用再次提交;
5.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6.《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手写签字);
7.《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3,手写签字、盖章);
8.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需加盖本科院系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四六级成绩证明或其他获奖证书等。
以上每个材料以“序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材料名称”进行命名。所有材料存至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进行命名,并上传系统。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